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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减按7.5%征收车辆购置税的九龙坡区办执照乘用车购置日期如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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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6年8月1日起,①纳税人购买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在销售机动车(不包括销售旧机动车)收取款项时,应纳税额=计税价格×税率。车辆购置税实行从价定率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车辆购置税的税率为1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规定,其库存(或使用)年限超过3年或行驶里程超过8万公里以上的,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价格根据不同情况,
答:对于国家授权的执法部门没收的走私车辆、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必须开具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新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被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没收并拍卖的车辆,主管税务机关依据纳税人提供的统一发票或有效证明注明的价格确定答:
为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而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答:抵扣并在发票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凡从事机动车零售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国家税务总九龙坡区开公司关于使用新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479号)规定,根据国家税务总九龙坡区开公司《关于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23号)的规定,乘用车购置日期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等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公司核名查询“答:
三、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减征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通知》(财税〔2016〕136号)的规定:”从2006年8月1日起,①纳税人购买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在销售机动车(不包括销售旧机动车)收取款项时,应纳税额=计税价格×税率。车辆购置税实行从价定率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车辆购置税的税率为1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规定,其库存(或使用)年限超过3年或行驶里程超过8万公里以上的,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价格根据不同情况,
答:对于国家授权的执法部门没收的走私车辆、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必须开具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新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被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没收并拍卖的车辆,主管税务机关依据纳税人提供的统一发票或有效证明注明的价格确定答:
为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而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答:抵扣并在发票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凡从事机动车零售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国家税务总九龙坡区开公司关于使用新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479号)规定,根据国家税务总九龙坡区开公司《关于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23号)的规定,
答:对于国家授权的执法部门没收的走私车辆、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必须开具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新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被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没收并拍卖的车辆,主管税务机关依据纳税人提供的统一发票或有效证明注明的价格确定答:
为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而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答:抵扣并在发票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凡从事机动车零售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国家税务总九龙坡区开公司关于使用新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479号)规定,根据国家税务总九龙坡区开公司《关于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23号)的规定,乘用车购置日期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等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公司核名查询“答:
三、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减征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通知》(财税〔2016〕136号)的规定:”从2006年8月1日起,①纳税人购买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在销售机动车(不包括销售旧机动车)收取款项时,应纳税额=计税价格×税率。车辆购置税实行从价定率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车辆购置税的税率为1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规定,其库存(或使用)年限超过3年或行驶里程超过8万公里以上的,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价格根据不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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