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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年度报告催报公告
来源于:http://scjgj.cq.gov.cn/c/2019-03-20/488111.shtml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经查,重庆润馨卫生用品有限公司等140户企业(名单见附件)2016、2017年度连续两个年度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请于公告之日起30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庆)补报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逾期仍未补报的,将依法予以查处。
特此公告
附件: 批量催报企业名单
南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