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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工商分局五项制度加强农村校园食品配送体系监管
来源于:http://www.cqgs.gov.cn/gzdt/scjg/32729.htm
今年以来,高新区工商分局积极探索监管方式,对辖区6所农村中小学的统一配送主体实行食品配送商准入备案、食品品种备案、食品配送车辆备案等制度以及校园内食品销售点定期巡查制,有效的净化校园食品安全消费环境。
一是实行食品配送商准入备案制度。由配送主体提供准入协议、协议配送商的企业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和生产许可证到分局进行备案。分局对12家配送商的信用情况利用内网进行不定期监测,如发现不良记录,责令其退出食品配送行列。
二是实行配送食品品种备案制度。分局根据配送主体提供的所有商品准入协议进行备案,明确配送商配送的食品品种,如一旦有不合格食品存在,可以及时通知该类型食品的配送商采取下架退市,确保不合格食品能在第一时间内得到有效的控制。
三是实行食品配送车辆备案制度。分局根据配送主体提供的19台配送车辆的车牌号进行备案登记,汇总后分发至校园内销售点负责人,明确非备案车辆送货必须拒收。
四是实行食品配送主体仓储设施备案制度。分局要求其食品储存仓库远离污染源,要有通风设备,摆放食品的货柜架离地、离墙,环境卫生符合食品贮存条件,并且采取防蝇、防鼠、防尘等措施。必须按照《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责任。由于该配送主体的注册地址未在分局辖区,配送主体将食品储存仓库的位置、面积等基本材料报分局备案,便于分局进行不定期检查。
五是实行校园内食品销售点定期巡查制。工商所按照“专人负责、明确职责、规定频次”的原则,加大对6户校园内食品销售点经营行为的日常监管,做好巡查记录,采取“一对一”指导的方式,督促其规范经营行为,完善相关食品安全自律档案和记录,确保校园内食品安全。
截止目前,该6所农村中小学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和食品类申投诉情况。(高新区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