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荣昌局自足自身工作职责,按照市局和区委区政府关于生态文明的具体要求,加强“限塑令”和成品油管理相关工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添力。
一是注重生态宣传,积极营造浓厚氛围。根据上级部门具体要求,借助在“315”活动、重大节日等时间节点在主要街道LED显示屏、荣昌报、荣昌电视台,对“限塑令”、《消法》、《重庆市产品质量条例》及成品油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注重生态文明建设宣传,最大限度的减少“白色垃圾”和杜绝不合格成品油上市流通,维护良好生态环境。
二是注重质量检测,全面把好质量关口。开展“限塑令”专项行动,重点检查经营者是否规范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严防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不合格塑料购物袋流入市场,督促检查商户不得低于经营成本销售塑料购物袋。开展涵盖全区的成品油抽检,确保成品油质量,增加检测项目,重点对柴油的氧化安定性、酸度等12项指标,汽油的铅含量、馏程、未洗胶质含量等20项指标送法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今年已抽检成品油39组,其中不合格2组。
三是注重责任划分,强化督促任务落实。辖区工商所指导和督促集贸市场开办单位履行责任,并与市场业主签订“限塑”责任书,各所责任到人、分片到组。明确市场业主是“限塑”工作第一责任人,签订“限塑令”的承诺书,细化违约责任。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管,重点打击欺行霸市、不正当竞争、销售不合格油品的行为。加强辖区汽车销售企业的引导,将不合格汽车挡在市场之外。
四是注重部门联动,合力建设生态文明。联合商委、市政等部门加强市场、商场、超市、校园周边场所落实《限塑令》监管,对经营不规范的经营者依法予以责令整改。配合“蓝天行动”部署,联合质监、环保等部门全面加强辖区成品油市场监管,做好2017年成品油抽检工作,抽检范围涵盖全区重要加油站(点),确保让广大消费者用上“放心油”和“环保油”。(荣昌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