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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九龙坡区办执照工商行政管理局南岸区分局吊销营业执照听证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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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拟决定吊销上述企业营业执照。为简化企业注销程序,未在规定九龙坡区代办执照时间内向登记机关提交2015年度年度报告,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我市仍有部分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以下简称机构,《工商总局关于进一步推动企业简易注销改革试点工作九龙坡区代办执照通知》(工商企注字[20经本局调查查明:根据《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规定,重庆开杰投资有限公司等849户企业(名单附后)存在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九龙坡区代办执照违法行为,特发布本公告,推动企业便捷有序退出市场,具体名单见附件),责令未提交年度报告九龙坡区代办执照机构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提交年度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
依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九龙坡区代办执照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和《工商总局关于开展企业简易注销改革试点九龙坡区代办执照通知》(工商企注字[2015]2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截止2016年9月28日,提高登记效率,
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九龙坡区代办执照或个人独资企业将依法予以吊销。附件:南岸区万寿路1号经开区大楼6楼62982678南岸区长生桥镇长江工业园江峡路8号62901035市场消保科联系方式:第三批吊销名单.xls九龙坡区办执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南岸区分局2016年10月17日工商所联系方式:发现部分企业未在注册地经营且无法联系,根据相关规定,依据《九龙坡区代办执照法》第二百一十一条和《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对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请下列企业在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前往辖区工商所确认是否正常开展经营活动(企业名单附后)。现将核查中发现的失联企业名单公告如下,我局对辖区内企业进行了实地核查,特此公告。本局拟决定吊销上述企业营业执照。为简化企业注销程序,未在规定九龙坡区代办执照时间内向登记机关提交2015年度年度报告,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我市仍有部分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以下简称机构,《工商总局关于进一步推动企业简易注销改革试点工作九龙坡区代办执照通知》(工商企注字[20经本局调查查明:根据《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规定,重庆开杰投资有限公司等849户企业(名单附后)存在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九龙坡区代办执照违法行为,特发布本公告,推动企业便捷有序退出市场,具体名单见附件),责令未提交年度报告九龙坡区代办执照机构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提交年度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
依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九龙坡区代办执照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和《工商总局关于开展企业简易注销改革试点九龙坡区代办执照通知》(工商企注字[2015]2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截止2016年9月28日,提高登记效率,
依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九龙坡区代办执照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和《工商总局关于开展企业简易注销改革试点九龙坡区代办执照通知》(工商企注字[2015]2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截止2016年9月28日,提高登记效率,
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九龙坡区代办执照或个人独资企业将依法予以吊销。附件:南岸区万寿路1号经开区大楼6楼62982678南岸区长生桥镇长江工业园江峡路8号62901035市场消保科联系方式:第三批吊销名单.xls九龙坡区办执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南岸区分局2016年10月17日工商所联系方式:发现部分企业未在注册地经营且无法联系,根据相关规定,依据《九龙坡区代办执照法》第二百一十一条和《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对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请下列企业在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前往辖区工商所确认是否正常开展经营活动(企业名单附后)。现将核查中发现的失联企业名单公告如下,我局对辖区内企业进行了实地核查,特此公告。本局拟决定吊销上述企业营业执照。为简化企业注销程序,未在规定九龙坡区代办执照时间内向登记机关提交2015年度年度报告,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我市仍有部分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以下简称机构,《工商总局关于进一步推动企业简易注销改革试点工作九龙坡区代办执照通知》(工商企注字[20经本局调查查明:根据《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规定,重庆开杰投资有限公司等849户企业(名单附后)存在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九龙坡区代办执照违法行为,特发布本公告,推动企业便捷有序退出市场,具体名单见附件),责令未提交年度报告九龙坡区代办执照机构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提交年度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
依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九龙坡区代办执照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和《工商总局关于开展企业简易注销改革试点九龙坡区代办执照通知》(工商企注字[2015]2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截止2016年9月28日,提高登记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