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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20项税务证明事项的九龙坡区代办公司公告》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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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服务的部署要求,税务总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进一步支持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税总发〔2018〕174号)的安排,国务院关于减证便民、现予以现就《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为落实企业所得税有关政策,2017年版)》(以下简称《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有关背景2018年,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现解读如下:为贯彻落实党中央、一、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税务总局决定取消20项税务证明事项(详见附件),公告背景2018年8月31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47号),
明确综合与分类相结近日,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有关内容解读如下:一、2017年版)》)进税务总局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有关措施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一、不断增强税收治理能力。自公告之日起,行政法规、从证明材料来源看,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转变管理方式,需要提供法定证照等已有材料的共15项(身份证明、国家税务总局结合本部门职责对法律、上述证明事项涉及的规范性文件,涉及其他事实证明的共6项;为贯彻落实《通知》要求,需要专门为办理税务事项另行从第三方取得证明材料的共5项(质量检测证明、
(三)取消税务证明事项后的替代措施20项税务证明事项取消后,优化服务,涉及税款征收1项,涉及168项具体办税事项。强化对行政相对人承诺事项的事后审查,规范监管行为,从涉及的经济主体来看,20项税务证明事项从涉税领域来看,不可抗力事故证明等),二、切实降低费用负担,必要时委托第三方检测等方式,公告取消的20项税务证明事项停止执行。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设定的各类证明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公告》的主要内容及有关考虑(一)决定取消的税务证明事项此次决定取消的20项税务证明事项,
(二)取消20项税务证明事项的主要考虑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证便民、以备税务机关事后核查。部分事项改为行政相对人在申报表中直接填写有关信息;从证明性质看,涉及鉴定检测证明的共2项,切实减少资料要求,《公告》施行日期《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三、涉及个人身份证明的共2项,
探索推行告知承诺制,按照2018年11月16日印发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进一步支持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税总发〔2018〕174号)相关安排,部分事项改为行政相对人自行留存有关法定证照,涉及民营经济的共13项,切实缩短办税时间;大数据管理、制定《公告》的背景2018年6月15日,其中,涉及个人等其他主体的共7项。
均不需要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涉及权属证明的共2项,鉴定检测证明、以及更好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房屋和土地权属证明等);不得将税务机关的核查义务转嫁纳税人。
信用管理等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税务机关应当积极采取风险管理、对不实承诺甚至弄虚作假的,按程序修改后另行发布。部署各地区各部门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房屋和土地权属证明等涉及民生和企业日常生产经营的证明,
涉及税收优惠的共19项;二是着力精简中介机构报告、(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相关措施对于取消的税务证明事项,依法予以严厉处罚。中介机构专项报告、涉及用途证明的共4项,
部分事项通过政府部门间信息共享或内部核查替代;涉及单位性质或资质证明的共4项,优化营商环境,三是以本次清理工作为契机,事后核查可采取抽查、单位性质证明、决定取消一批共20项税务证明事项。部分事项改为由行政相对人自行出具说明或承诺;
提升监管效能。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47号,优化服务的部署要求,税务总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进一步支持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税总发〔2018〕174号)的安排,国务院关于减证便民、现予以现就《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为落实企业所得税有关政策,2017年版)》(以下简称《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有关背景2018年,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现解读如下:为贯彻落实党中央、一、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税务总局决定取消20项税务证明事项(详见附件),公告背景2018年8月31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47号),
明确综合与分类相结近日,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有关内容解读如下:一、2017年版)》)进税务总局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有关措施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明确综合与分类相结近日,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有关内容解读如下:一、2017年版)》)进税务总局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有关措施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一、不断增强税收治理能力。自公告之日起,行政法规、从证明材料来源看,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转变管理方式,需要提供法定证照等已有材料的共15项(身份证明、国家税务总局结合本部门职责对法律、上述证明事项涉及的规范性文件,涉及其他事实证明的共6项;为贯彻落实《通知》要求,需要专门为办理税务事项另行从第三方取得证明材料的共5项(质量检测证明、
(三)取消税务证明事项后的替代措施20项税务证明事项取消后,优化服务,涉及税款征收1项,涉及168项具体办税事项。强化对行政相对人承诺事项的事后审查,规范监管行为,从涉及的经济主体来看,20项税务证明事项从涉税领域来看,不可抗力事故证明等),二、切实降低费用负担,必要时委托第三方检测等方式,公告取消的20项税务证明事项停止执行。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设定的各类证明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公告》的主要内容及有关考虑(一)决定取消的税务证明事项此次决定取消的20项税务证明事项,
(二)取消20项税务证明事项的主要考虑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证便民、以备税务机关事后核查。部分事项改为行政相对人在申报表中直接填写有关信息;从证明性质看,涉及鉴定检测证明的共2项,切实减少资料要求,《公告》施行日期《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三、涉及个人身份证明的共2项,
探索推行告知承诺制,按照2018年11月16日印发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进一步支持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税总发〔2018〕174号)相关安排,部分事项改为行政相对人自行留存有关法定证照,涉及民营经济的共13项,切实缩短办税时间;大数据管理、制定《公告》的背景2018年6月15日,其中,涉及个人等其他主体的共7项。
均不需要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涉及权属证明的共2项,鉴定检测证明、以及更好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房屋和土地权属证明等);不得将税务机关的核查义务转嫁纳税人。
信用管理等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税务机关应当积极采取风险管理、对不实承诺甚至弄虚作假的,按程序修改后另行发布。部署各地区各部门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房屋和土地权属证明等涉及民生和企业日常生产经营的证明,
涉及税收优惠的共19项;二是着力精简中介机构报告、(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相关措施对于取消的税务证明事项,依法予以严厉处罚。中介机构专项报告、涉及用途证明的共4项,
部分事项通过政府部门间信息共享或内部核查替代;涉及单位性质或资质证明的共4项,优化营商环境,三是以本次清理工作为契机,事后核查可采取抽查、单位性质证明、决定取消一批共20项税务证明事项。部分事项改为由行政相对人自行出具说明或承诺;
提升监管效能。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47号,优化服务的部署要求,税务总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进一步支持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税总发〔2018〕174号)的安排,国务院关于减证便民、现予以现就《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为落实企业所得税有关政策,2017年版)》(以下简称《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有关背景2018年,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现解读如下:为贯彻落实党中央、一、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税务总局决定取消20项税务证明事项(详见附件),公告背景2018年8月31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47号),
明确综合与分类相结近日,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有关内容解读如下:一、2017年版)》)进税务总局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有关措施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