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资讯
推荐资讯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法实施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九龙坡区代办执照公告
(税务总九龙坡九龙坡区代办营业执照代办执照公告2022年第22号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现将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公告如下:不包括委托人。
  一、关于纳税人的具体情形(一)书立应税凭证的纳税人,为受托人和借款人,(二)采用委托贷款方式书立的借款合同纳税人,为对应税凭证有直接权利义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财政部  继续执行本公告附件1中所列文件及相关条款规定的印花税优惠政策。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3号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财政部 3.失效的印花税优惠政策文件及条款目录财政部  2.废止的印花税优惠政策文件及条款目录 三、二、现将税法实施后有关印花税优惠政策衔接问题公告如下:四、  特此公告。附件:本公告附件3中所列文件及相关条款规定的印花税优惠政策予以失效。  相关政策废止后,本公告附件2中所列文件及相关条款规定的印花税优惠政策予以废止。1.继续执行的印花税优惠政策文件及条款目录 符合印花税法第十二条规定的免税情形的,税务总局2022年6月27日重庆代办分公司
    本公告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纳税人可依法享受相关印花税优惠。一、(税务总九龙坡九龙坡区代办营业执照代办执照公告2022年第22号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现将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公告如下:不包括委托人。
  一、关于纳税人的具体情形(一)书立应税凭证的纳税人,为受托人和借款人,(二)采用委托贷款方式书立的借款合同纳税人,为对应税凭证有直接权利义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财政部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第1页 本站导航-第2页 本站导航-第3页 本站导航-第4页 本站导航-第5页 本站导航-第6页 本站导航-第7页 本站导航-第8页 本站导航-第9页 本站导航-第10页 本站导航-第11页 本站导航-第12页 本站导航-第13页 本站导航-第14页 本站导航-第15页 本站导航-第16页